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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订立?订立的要求是什么?

遗嘱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订立?订立的要求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遗嘱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订立?订立的要求是什么?,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等。因此,为防止子女日后对遗产有争议或是发生不必要的麻烦,订立遗嘱也是目前很多人的选择。那么遗嘱的订立方式又有哪些呢?具体的形式要求有哪些呢?遗嘱的订立方式可以采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

一、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称为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将自己的意思用文字表达出来,需要注明年、月、日。

二、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为了保证代笔人书写的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减少纠纷,应由二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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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则要求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四、录音录像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容易被伪造和剪辑,因此,法律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以证明遗嘱的真实性。

五、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并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口头遗嘱完全靠见证人表述证明,极其容易发生纠纷。因此法律规定遗嘱人只能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且必须有二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六、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以上则是订立遗嘱的方式以及应注意的形式要求,在订立遗嘱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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