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公证要花多少钱?
(一)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继承的房子如果以后想卖的话,永远都有个人所得税(全部房款的20%)如果正常过户的话如果超过五年以后你父母(夫妻)只有这一套房子就没有个税,如果有的话也没有这么多(房款差额的20%或房款的1。5%或1%根据房子的情况不同而定)。
(二)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收费大约在100元-400元之间。遗嘱属于一种个人声明,不发生财产转移的效力。遗嘱在立遗嘱人去世后生效,继承人需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转名。继承权公证费按办理继承时房屋价值的2%收取。
以上海为例,遗嘱公证费用标准如下
办理遗嘱公证和保管遗嘱、清点保管遗产,确认遗嘱的效力
1、办理通嘱公证每件收费400元(不涉及财产的200元)。
2、保管遗嘱
(1)文字遗嘱
(2)音带、音像遗嘱
(1)每件每年收费100元。租用银行保管箱费用另计。
(2)每件每年收费200元。租用银行保管箱费用另汁。
3、清点遗产每宗收费300—1000元,可由双方在幅度内商定。
4、确认遗嘱效力控受益额的1。5%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5、保管遗产每年收取保管费300元。租用银行保管箱、仓储等费用另计。
二、遗嘱继承公证会遇到哪些问题?
(一)公证遗嘱虽然最具法律效力,但是由于目前在遗嘱继承方面对遗嘱确认程序的法律缺失,以及是否是最后一份公证遗嘱难以确定、遗嘱效力的可变性、遗嘱继承人以外的法定继承人不予配合等原因,在办理遗嘱继承公证时,仍将可能出现终止办证的结局。
(二)虽然公证遗嘱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然而,当遗嘱继承发生后,遗嘱继承人即便是持着这样经严格的法定程序办理的公证遗嘱到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公证时,由于目前在遗嘱继承方面对遗嘱确认程序的法律缺失,也将可能出现终止办证的结局。
1、是否是最后一份公证遗嘱难以确定,致使公证无法进行
遗嘱公证作为一种行为公证,目前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不受地域管辖的限制,只要在实施遗嘱的行为地就可办理公证。这样遗嘱人可以在不同时期,不同地点向公证处申请办理遗嘱公证,而且随时随地都可以变更、撤销或者再立遗嘱遗嘱公证要花多少钱,遗嘱继承公证会遇到哪些问题?,这样,就可能出现多份公证遗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但是,公证处在办理遗嘱继承公证时,对于该遗嘱是否是最后一份公证遗嘱,却难以确定,致使公证无法进行。
2、遗嘱效力的可变性,即使是公证遗嘱也不能直接采纳
公证遗嘱虽然是立遗嘱人在公证员面前所立,其意思表示的真实性比较可靠,遗嘱内容合法有效。但遗嘱是在遗嘱人死亡后发生效力的,随着时间的推移,情况可能发生变化,遗嘱的效力也就会随之改变。当因此,公证遗嘱同样需要重新确认,而不能直接采纳。
3、遗嘱继承人以外的法定继承人不予配合,致使公证无法进行
《继承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这一规定说明,在处理遗产时,遗嘱继承人有义务通知遗嘱执行人和其他法定继承人。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也必须首先向其利害关系人(即其他法定继承人)了解、核实上述情况,以便确认其遗嘱的效力。
在实践中,由于立遗嘱人立遗嘱时,为了家庭成员不因遗嘱问题影响和睦相处,大多都是在保密的情形下完成的,一般都不会让别人知道。一旦遗嘱人死亡,遗嘱公开,被排除在遗嘱继承之外的其他法定继承人都会难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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