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造假,学术造假会有什么后果
学术造假是指剽窃、抄袭、占有他人研究成果,或者伪造、修改研究数据等的学术腐败行为。学术造假首先是一种违背学术道德和科学精神的表现,是学术领域中学风浮躁和急功近利的产物。
近年来,中国高校弄虚作假现象比较严重。学术腐败已经蔓延到多数的学术领域。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玉圣称,几乎中国所有高校都有学者涉嫌学术造假或腐败。
高教研究专家、华东师大唐安国教授指出,学术环境比较浮躁,一些人在名利的诱惑面前心态失衡,某些监管制度的严重缺失,这又为他们打开了方便之门;另外,学校要争排行,一般很难对科研项目和科研人员进行有效的审查。
2023年8月1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职称评审管理规定》,在中国 *** 法制信息网上向社会征求意见。《规定》提出职称评审应以德为先,对学术造假“一票否决”,且纳入信用“黑名单”。
扩展资料:
相关事件:
2009年4月
海南大学年仅38岁的大学教授、博导、学科带头人王凤阳,刚被任命为海南大学农学院副院长,就被卷入“学术造假”的漩涡。
2009年5月
东北财经大学2007年某篇硕士学位论文,与南京财经大学2006年一篇硕士学位论文惊人相似,两篇论文整体框架完全一样,除了把地点“江苏”两字替换成“山东”,被网友称为“史上最牛硕士论文抄袭事件”。
2009年6月
辽宁大学副校长陆杰荣在核心期刊发表的《何谓“理论”?》一文被爆涉嫌抄袭。随后辽宁大学校方表示,该论文之一署名人陆杰荣对此事并不知情,第二署名人、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外国哲学专业2006级在读博士生杨伦承认是自己抄袭,然后才拿给之前的老师陆杰荣署名。
2009年8月
武汉理工大学64岁的武汉理工大学校长、中国科学院2009年院士候选人周祖德及其学生谢鸣一篇抄袭论文收录在“第二届全国智能制造学术会议”之一版论文集中,后被查出抄袭后,会议又推出“正式版”,删除了该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学术造假
不会。学术造假被查出来一般会采取道德上要谴责,体制上要收回学位或是职称或是停止执业等处罚。学术造假是非常恶劣的行为,必须予以严厉的制裁,应该运用道德、体制和法律三种手段,防范和惩治学术造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学术造假包括:杜撰、篡改和剽窃。
之一种就是杜撰,那么什么是杜撰呢?也就是所谓的捏造,这种造假主要是根据自己的主观想象得到一种结果,而不通过试验、调查。另外也表现为对科学和实验结果不尊重,按照个人想法无中生有、捏造论据以支持某种理论的正确性。如引言案例中,韩春雨团队因科研界无法重复其实验结果主动撤稿。
第二种就是篡改,那么篡改的主要形式是不尊重实验结果,而根据自己的期望随便的修改原始的实验数据。如在物理实验中,大家根据理论值随意修改得到的实验结果,而不尊重实验真实的结果。
第三种剽窃,那么剽窃主要是指抄袭别人的科研成果,并且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发表的行为。通常表现为引用别人的学术思想、学术观点但是又不注明出处。当然,在对剽窃的认定上,很难将剽窃部分和合理引用区分开来,并且存在抄袭者常常以“合理引用”作为自己剽窃行为的开脱借口。
产生原因:
近年来,中国高校弄虚作假现象比较严重。学术丑闻在过去的2009年频频曝光,学术腐败已经蔓延到多数的学术领域。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玉圣称,几乎中国所有高校都有学者涉嫌学术造假或腐败。
高教研究专家、华东师大唐安国教授指出,学术环境比较浮躁,一些人在名利的诱惑面前心态失衡,某些监管制度的严重缺失,这又为他们打开了方便之门;另外,学校要争排行,一般很难对科研项目和科研人员进行有效的审查。
高校问题研究专家熊丙奇教授对此认为,之所以长期以来高校学术不够规范甚至失范,一方面,对于校方来说,处理学术不端事件,可能影响学校形象、影响自身政绩;另一方面,处理学术不端事件,可能牵涉到诸多既得利益,包括申请课题、争取经费;
此外,校方明白,不少教师的不端行为,其实是各类不合理的量化指标所逼出来的,包括经费指标、课题指标、论文指标、专利指标,导致大学校园充满浮躁与急功近利。“高校的学术失范,有学者自身道德方面的原因,但更多是由于当前的学术体制造成。”熊丙奇认为,更重要的是在教育体制内整体建立减少失范、防范失范的制度。
法律分析:学术造假可以构成科技人员的违规行为,依照《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和相关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第八条 科学技术人员的违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一)在科学技术活动的申报、评审、实施、验收、监督检查和评估评价等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实施“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二)故意夸大研究基础、学术价值或科技成果的技术价值、社会经济效益,隐瞒技术风险,造成负面影响或财政资金损失;(三)人才计划入选者、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在聘期内或项目执行期内擅自变更工作单位,造成负面影响或财政资金损失;(四)故意拖延或拒不履行科学技术活动管理合同约定的主要义务;(五)随意降低目标任务和约定要求,以项目实施周期外或不相关成果充抵交差;(六)抄袭、剽窃、侵占、篡改他人科学技术成果,编造科学技术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七)虚报、冒领、挪用、套取财政科研资金;(八)不配合监督检查或评估评价工作,不整改、虚假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九)违反科技伦理规范;(十)开展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的科学技术活动;(十一)违反国家科学技术活动保密相关规定;(十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相关违规行为。
从去年翟天临事件到最近的论文造假,可谓是一波未息一波又起。而对于该类情况可谓是数不胜数,网上还可以查到,在2010年央视焦点访谈节目中以“没有结果的学术成果”为题,就报道了李连生学术成果造假,但被校方多次阻止的经历。屡次出现该类问题的原因还是因为国内的知识产权意识太薄弱,从读书开始,自接触写作,或多或少的学生都有自己的《小学生优秀作文》之类的书籍,然后开始一字不落的借鉴优秀的文章,从此慢慢养成了习惯,但凡有写作的内容,大多都选择“套用”的 *** ,此套用乃是套他人题材,略微修改作为己用,而这类不含有自己感情与想法的文章,是没有存在价值的。
现今的社会,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观念可谓是深入人心,导致一些人一切从利益出发,为牟取利益不择手段,全然不顾科学道德的地位、不顾公众人物的形象,做出学术剽窃、造假的事情。或是抱着省时省力的心态,把在网上搜刮来的文章揉捏一团,便成为自己的毕业论文。这不仅是不尊重原作者的劳动成果,也是将身为学生或是学术工作者的良知和底线置于脚下肆意践踏。
学术风气往自身说,它关系到学术的传承以及创新,往社会与国家层面说,它影响到社会的风气甚至整个民族的精神状态。只有良好的学术风气,才能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才会诞生优秀的学术研究成果,好的成果为人类带来先进科学的技术,为社会提供正确的理想和信念以及方向。让人类进步使社会安定。而只是抄袭的学术研究是没有灵魂的。
研究生作为高层次的培养人才,接受高等教育,无论是在做人还是科研上更要严于律己,学术造假会耽误自己的整个科研人生,给自己留下污点,而且一般科研工作者往往会代表着一个团队甚至自己的学校,而出现了学术造假行为,不仅对自身的声誉产生不良影响,还会影响到整个团队,以及自己的校园也会受到牵连而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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