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房产领域 专业服务团队

房产纠纷+婚姻继承+拆迁分家=专注房产案件代理

免费咨询热线: 18511557866(微信同步)

案例解析:上访、发帖为何被判刑2年?不满高压线施工赔偿金额

本文解读: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可构成寻衅滋事罪。

案例回放:裁判文书网公开了一寻衅滋事罪判决书。记载,某电力公司的高压线工程需要经过刘某葡萄园上,因赔偿问题未能协调一致,刘某多次阻挠施工。2023年10月16日,经有关单位协调,镇政府与施工公司达成补偿协议,施工公司补偿刘某100002元。

刘某对该补偿数额不满,自2023年上半年开始,刘某以该输电线路对葡萄园存在危害为由,多次信访,索要补偿款1742640元。在有关单位告知其主张无事实依据,如对补偿有异议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后,其继续信访,并唆使其儿子刘小某在网上发帖制造影响。

2023年10月15日,刘小某在天涯社区等互联网社交平台上,编造“自家的葡萄园被政府和电力公司合力强拆……”、“县、镇两级政府和电力公司官商勾结,私卖老百姓葡萄园!!!”等五条虚假信息予以散布,截止至2023年10月22日点击量高达100700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一审法院判决:一、刘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十万元;二、被告人刘小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七万元。

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为:刘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刘小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法律解读:第一,敲诈勒索罪为何不能构成?

1、敲诈勒索罪要求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本案中刘某的行为事出有因,具有一定的正当性、合理性。理由为:(1)、赔偿协议由镇政府与施工公司签订,作为实际权利人的刘某未参与,刘某对赔偿金额有异议合理。(2)、刘某主张高压电线附近区域带电,影响人的身体状况和葡萄生长情况,对此事实,电力公司明确表示在保护区内是有感应电,至于对葡萄园是否有影响,电力公司不能作出明确答复。

2、敲诈勒索罪在本案中使用威胁手段不能成立,因为威胁应当足以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刘某在网络上发帖散布有关政府的虚假信息,因政府作为一个国家机构,没有人身权利,不存在在精神上被强制而产生恐惧感,况且以二人与相关地方政府的关系来说,其处于弱势地位,其维权行为方式虽不当,但尚不足以对相关政府机构产生强制或迫使其交付财物。

第二,刘某两人为何成立寻衅滋事罪?

1、司法解释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2、刘某两人发布的五条虚假信息予以散布,截止至2023年10月22日点击量高达100700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刘某发布的“自家的葡萄园被政府和电力公司合力强拆……”、“县、镇两级政府和电力公司官商勾结,私卖老百姓葡萄园!!!”等五条信息与事实不符,事实上其葡萄园根本没有砍伐。

注明:作者引用的案情来源于生效判决书,对于案件事实不清楚,本文通过引用案情解读法律规定。

在线咨询

*您提交的问题,我们会在24小时内安排律师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