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涉外出租合同要关注哪些问题
1、签订涉外出租合同要关注以下问题: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合同时应当审查当事人的主体资格;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否则超过部分无效;涉外出租合同的内容应当具体完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涉外出租需要履行哪些手续
1、属于涉外出租房屋的,都应在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备案。在北京应向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改处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发给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房屋租赁证并加盖涉外印章;同时还要具备涉外安全审查批准文件。此外,出租人也要仔细检查外国人有没有在中国居留的合法证件、身份证明等。
2、出租人应当办理房屋租赁证。对于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承租人来说,房屋租赁证是经营场所合法的有效凭证,因此,出租人应当办理房屋租赁证。要将房屋出租给经营者,出租人应当检查承租人的证件,确保承租人进行的是合法经营。此外还需要经常检查,一旦发现有违法犯罪、无照经营等活动,出租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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