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房产领域 专业服务团队

房产纠纷+婚姻继承+拆迁分家=专注房产案件代理

免费咨询热线: 18511557866(微信同步)

民法典公有住房租赁是房屋所有权证吗

一、民法典公有住房租赁是房屋所有权证吗

不是,租赁的和所有权完全不同,本人只有住的权利,没有其他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二、共有公租房住房租赁的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虽然说公共租赁房产是政府部门给出的,而且租赁人员在签订合同之后可以享受很长时间的居住时间,但是这个毕竟是租的,和房屋所有权人是完全不一样的概念。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回答,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北京律师网做相关的法律咨询。

在线咨询

*您提交的问题,我们会在24小时内安排律师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