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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程序有哪些?

幸福里百科词条:《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与补偿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征收决定阶段、征收补偿阶段和搬迁阶段。具体补偿标准参照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以市场价格确定补偿基准,并且需要做到有征收必有补偿,无补偿则无征收。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主要针对征收决定阶段、征收补偿阶段和搬迁阶段做出了明确界定,各个阶段的具体程序如下:

一、征收决定程序

第1步:由建设单位提出用地申请,政府启动房屋征收程序。

第2步: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并适时公布调查结果。未登记建筑的处理】对未经登记的建筑,由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第3步: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第4步: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论证、修改征收补偿方案,并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5步:征求公众意见期满后,政府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并根据公众意见对征收补偿方案的修改情况。

第6步:政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第7步: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第8步: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公告。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9步: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也可提起行政诉讼。

二、征收补偿程序

第1步: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抽取等方式选定。

第2步:房地产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并将分户评估报告向被征收人送达。

第3步:被征收人选择补偿方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程序有哪些?,可以是货币补偿,也可以是房屋产权调换。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政府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4步: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订立补偿协议。【补偿标准】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支付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提供周转用房等。

第5步: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予以公告。

第6步:政府根据补偿决定给予被征收人补偿;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不少于90日)内完成搬迁。

第7步: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三、搬迁程序

1、自行搬迁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订立补偿协议,被征收人在补偿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若未达成协议,由当地政府出面协调,政府依据补偿决定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不少于90日)内完成搬迁。

2、强制搬迁

补偿方案确定的期限内没有达成协议的,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地方政府作出补偿决定,政府依据补偿决定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在此情形下仍不搬迁的,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情形二:补偿方案确定,但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另一方可提起诉讼,不履行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的,由人民法院民事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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