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业务讲解
户口登记篇
结婚/离婚后如何分户、立户?
非婚生子女落户有无限制条件?
父母都是集体户口孩子怎么落户?
.....
市民热线从本周起推出《户籍业务办理指南》
为大家解答各类户籍问题
一起来看
(一)分户、立户登记
01
家庭户分户
受理部门:派出所
办理时限:窗口办(15个工作日)/网上办(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请条件:家庭户内成员因购房、财产分割、婚姻关系变更等三种原因,独立生活、居住的,可向公安机关申报分户。
所需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分户登记类)》;
2. 居民户口簿;
3. 因财产分割申请分户的,凭分割财产后独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
4. 因离婚申请分户的,凭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及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者生效的法院《民事判决书》或者《民事调解书》(分户至现户籍地社区公共户);
5. 农村地区子女结婚后仍在父母合法产权住房中居住但需要分户的或因离婚、分家等原因进行财产分割申请分户的,凭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指申请人房屋的《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之一;合法稳定住所为农村地区自建房的,申请人凭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本人房屋的建设工程许可证、宅基地使用证等证明材料)、及房屋所有权人、户主和拟分户人员协商一致意见书、结婚证或者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者生效的法院《民事判决书》或者《民事调解书》、村民委员会证明。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派出所受理→审核→派出所办结
网上办理流程:网上申请→派出所预审→预审通过的通知当事人到派出所现场办结
02
家庭户立户
受理部门:派出所
办理时限:窗口办(1个工作日)/网上办(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请条件:本市居民成员以近亲属关系维系,共同居住生活的,可向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家庭户立户。
所需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立户登记类)》;
2.居民户口簿;
3.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派出所受理→审核→派出所办结
网上办理流程:网上申请→派出所预审→预审通过的通知当事人到派出所现场办结
(二)出生登记
1、婚生子女登记户口
受理部门:派出所
办理时限:窗口办(1个工作日)/网上办(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请条件:本市居民在婚姻期内所生子女可随父或母登记户口。
所需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出生登记类)》;
2.拟落户方居民户口簿;
3.《出生医学证明》;
4.父母结婚证。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派出所受理→审核→派出所办结
网上办理流程:网上申请→派出所受理→审核→通知当事人到派出所现场办结或邮寄办结
2、非婚生子女登记户口
受理部门:派出所
办理时限:窗口办(1个工作日)/网上办(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请条件:非婚生子女原则上随母亲登记户口。
所需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出生登记类)》;
2.拟落户方居民户口簿;
3.《出生医学证明》;
4.非婚生育说明。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派出所受理→审核→派出所办结
网上办理流程:网上申请→派出所受理→审核→通知当事人到派出所现场办结或邮寄办结
3、父母现役军人子女登记户口
受理部门:派出所
办理时限:窗口办(1个工作日)/网上办(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请条件:
1.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一方为地方居民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地方居民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2.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一方为学生集体户口居民的,所生子女可以随现役军人部队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出生登记,也可随(外)祖父母申报出生登记;
3.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所生子女可随(外)祖父母或父母一方部队驻地派出所;
4.部队女士官的新生儿,可以向女士官部队驻地公安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女士官调动或者退役到驻地以外安置的,其子女户口应当随迁。
所需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出生登记类)》;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3.拟落户方居民户口簿;
4.《出生医学证明》;
5.婚姻状况证明或非婚生育说明;
6.《军官证》《士官证》等部队证明件。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派出所受理→审核→派出所办结
网上办理流程:网上申请→派出所受理→审核→通知当事人到派出所现场办结或邮寄办结
4、父母双方为学校集体户口
所生子女登记户口
受理部门:派出所
办理时限:窗口办(1个工作日)/网上办(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请条件:
父母双方均为学校集体户口,所生子女可随(外)祖父母登记户口。
所需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出生登记类)》;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3.拟落户居民户口簿;
4.《出生医学证明》;
5.婚姻状况证明或非婚生育说明;
6.与(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凭证。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派出所受理→审核→派出所办结
网上办理流程:网上申请→派出所受理→审核→通知当事人到派出所现场办结或邮寄办结
线上申请流程
1.手机端
1. 搜索“武汉公安”菜单栏点击“政务服务”进入“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
2. 点击【我要办事】。
3. 按分类选择需要办理的事项,进入界面后可查看申请条件和申报材料。
4. 点击右上角的【申报】即可办理。
2.网页端
1. 搜索“湖北公安政府服务平台”。
2. 点击【户政】,按关键词搜索办理事项。
3. 点击【网上申报】即可办理。
来源:武汉市公安局武公规〔2023〕1号
-- END --
下期来说说新城区迁往中心城区落户、
中心城区迁往开发区落户等,
市内户口迁移的注意事项。
您还想了解哪方面办事指南?
留言告诉我们吧!
*您提交的问题,我们会在24小时内安排律师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