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房产领域 专业服务团队

房产纠纷+婚姻继承+拆迁分家=专注房产案件代理

免费咨询热线: 18511557866(微信同步)

绥棱县司法局:公证参与调解 巧化遗产继承纠纷

绥棱县公证处在深入贯彻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过程中通过公证介入人民调解工作的方法,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加强公证与调解的有效衔接,积极推进公证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构建具有充分中立性、适法性、效力性、保障性的调解创新机制从而发挥公证证明、监督、服务、沟通职能,发挥预防纠纷“第一道防线”作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下面就是县公证员调处成功的一个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近日,李某来到绥棱县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欲继承其父母遗留的一处回迁房,但是李某父母的一个子女李某某死亡时间后于李某父母死亡时间。按照法律规定,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继承案涉遗产的权利将转移给此人的合法继承人继承。但李某某的配偶因家庭矛盾纠纷拒绝在公证书上签字致使无法正常办理公证手续。

调解过程

遗产继承要公证吗_继承人中一人独吞其他继承人的遗产_继承父母遗产要交税吗

为维系当事人之间的感情关系,公证员采取“背对背”、“面对面”相结合调解的模式。先对当事人分别沟通,了解实际情况、矛盾所在和诉求,通过宣讲《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引导当事人理性对待;然后总结争议焦点绥棱县司法局:公证参与调解 巧化遗产继承纠纷,再将双方当事人聚在一起,进行调解,解决问题。既帮助李某一家实现了继承其亲人遗产的愿望,还解开了家人之间多年的心结,进一步稳固了亲情。

公证调解家庭矛盾纠纷,既能在法律约束下解决问题,又能不伤害当事人之间的感情,相比诉讼具有解决矛盾“轻缓”的独特优势。绥棱县公证处参与调解工作,始终依法客观调解,并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帮助当事人分析利弊、答疑解惑、提供建议,使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更加理性化。切实做到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以公证业务暖民心,用公证调解促和谐。

【完】

供稿|绥棱县公证处

编辑|郭思慧

初核|胡莹莹

审核|孙立新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自其它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不代表本站的观点、立场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如果来源标注有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等其他原因不想在本站发布,来信即删。

在线咨询

*您提交的问题,我们会在24小时内安排律师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