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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就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但是不必坐牢,同时设定4年的考验期限,如果在4年内表现良好,则不再执行坐牢三年的刑罚,如果在4年内表现不好,则按原判决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的决定,也就是坐牢三年。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 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刑三年缓刑五年,就是判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执行。 意思说,实际刑期为三年,但是在四年后执行。如果这四年内不重新犯罪,没有社会危害行为,一般不会再执行三年的刑期。如果四年有危害社会的行为,那么就要执行三年的刑期,而且不够缓刑执行了多长时间,都要重新执行三年的刑期。
拓展资料: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缓刑四年生不如死,一种执行制度,在这种制度中,在一定时间内对惩罚进行检验,并保留执行的可能性,以达到惩罚的目的。缓刑不是一种刑罚,而是一种特殊的刑罚执行方式;缓刑的适用有严格的条件,仅适用于犯罪较轻且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或因缓刑而导致家庭成员抚养生活自理有严重困难且可能辍学的犯罪分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我们都知道只要犯了罪都是要受到法律的治裁的,惩罚有轻有重,如果是上升到犯罪的罪行,一般都是要考虑判刑的,但是法律也是有人情味的,对于那些犯罪轻节比较轻微而当时又迫于犯罪的人也有可能得到 缓刑 的机会,那就来了解一下判刑三年缓刑四年是什么意思、需要哪些条件? 一、判刑三年缓刑四年是什么意思、需要哪些条件? 简单说,就是法院判决三年 有期徒刑 ,暂不执行 刑罚 ,在4年的 缓刑考验期 内,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遵守缓刑考验期规定的,4年后就不再执行刑罚。 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了,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的考验期间内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 缓刑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 拘役 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 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根据我国 刑法 的规定,对于 累犯 不能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 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还判处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应当执行,而不受主刑缓刑的影响。 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受缓刑宣告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 法规 ,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判决以前先行 羁押 的时间,不能折抵缓刑的考验期限。 缓刑犯的考察和处理有三种情况: 之一,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9条的规定,实行 数罪并罚 。 第二、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第三,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上述情况,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并且应当公开予以宣告。 我国刑法中对 军人违反职责罪 还有特别缓刑的规定,即在战时,对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险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 立功 ,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 如何执行缓刑 1、缓刑的考验期限 人民法院在宣告缓刑时,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确定适当的缓刑考验期限。只有经过一定的考验期限,才能考察被缓刑的犯罪分子是否接受改造、重新做人,这样才能使缓刑制度发挥积极的作用。 根据《刑法》第73条第3款的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两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根据《刑法》第73条第3款的规定,缓刑考验期限,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谓判决确定之日,即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 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的规定 根据《刑法》第75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的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3、缓刑的考察 根据《刑法》第76条的规定,缓刑的考察机关的主体是公安机关,而由被宣布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所在的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特别提示: 缓刑考验期不是刑期,因此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确定以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 综合上面所说的,法律是有刚也有柔的时候,法律是有人情味的,坏人得到了应有的处罚,好人得到了很好的利益保障,因此, 判刑三年缓刑四年是什么意思 、需要哪些条件?就要看当时的案件情况,如果是表现的好,情节比较轻微,在者又符合条件的,法院一般是要考虑缓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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