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劳动者搞混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在法律上却有着千差万别,它们的区别有哪些?今天星琛律师为大家详细地解答一下“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差别”,感兴趣的朋友记得不要错过。
差别1:建立关系的主体上:
劳动合同:只有用人单位(法人)和劳动者(自然人)可以建立劳动关系。
劳务合同:雇主和受雇方,双方为单位、一方为单位另一方为个人、双方为个人均可以建立劳务关系。
差别2:合同、权利、义务上:
劳动合同:
1.书面劳动合同,由人社局编制;
2.企业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3.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4.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
5.提供劳动过程中的风险责任须由用人单位承担。
劳务合同:
1.书面或口头合同/协议均可,无指定范本;
2.雇主无需为受雇方缴纳社保;
3.劳务费由双方当事人协商;
4.无规定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双方协商;
5.提供劳动过程中的风险责任由受雇方自行承担。
差别3:适用法律上:
劳动合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劳务合同:《民法典》、《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差别4:双方关系上:
劳动合同:
1.地位不平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管理与被管理的从属关系;
2.稳定的、长期的;
3.劳动者是用人单位的成员。
劳务合同:
1.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互不从属;
2.临时性的,多为一次性的;
3.受雇方不是雇主的成员。
差别5:报酬上:
劳动合同:
1.劳动报酬根据劳动过程支付;
2.以工资的方式定期支付报酬,还享有奖金等其他福利待遇。
劳务合同:
1.劳务费根据劳务成果支付;
2.多为一次性地即时结算或按阶段、按批次支付劳务费。
差别6:解除合同上:
劳动合同:通知期、可解除条件、不可解除条件、经济补偿、经济赔偿金等,受法律保护。
劳务合同:解除条件、补偿和违约金等,要双方协商或者在劳务合同中约定。
差别7:解决纠纷上:
劳动合同:
1.要先经过劳动仲裁才可以上诉至人民法院;
2.有一裁终局制度,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上诉,但是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不能上诉,除非有证据证明该仲裁裁决,适用法律错误,法律确有错误的法定情形才可以要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劳务合同:
1.没有法定仲裁前置程序,一般在人民法院解决纠纷,也可以约定仲裁解决;
2.双方均有上诉至终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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