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刑罚执行机关的报请,依法裁定对黄光裕予以假释,假释考验期限自假释之日起至2023年2月16日止。
假释,根据字面意思可知,是假的释放,不是真的释放,也就是对已经蹲大牢的犯罪分子,有条件的释放,让其早日回归社会。
什么条件呢?第一,不能是恶性犯罪且被判刑十年以上的犯罪份子。比如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毒,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贪污罪、受贿被判处死缓同时终身监禁的犯罪分子,哪怕减为无期徒刑后,也不得减刑、假释。累犯也不适用假释。
第二,必须在监狱时表现良好,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第三,必须在监狱里蹲了比较长的时间。不能今天进去,明天就假释出来了。具体说来,有期徒刑,一般要蹲了一半的时间,无期徒刑,要蹲了十三年以上。情况特殊,可以不用蹲这么久,但必须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这里的“特殊情况”指 有重大发明、重大立功;罪犯身体已经完不行了,没有犯罪可能了;罪犯有专门技能,拿出去急用;家里有老人孩子必须他本人照顾。
“假释的程序是,监狱向所在地中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和证明材料;中院收到后审查;审查通过后,裁定予以假释。
假释以后,不代表就可以在社会上自由活动了,必须实行社区矫正,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如果在考验期过不了,应当撤销假释,收监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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