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明是指一个人来到人世的证明材料,是证明身世来源的文件。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出生公证有两种。
第一种是医学出生证明,也就是说将出生证做成影印件与原件相符,原件上印鉴属实的非实体公证。
这种出生证明,带身份证和出生证原件去涉外公证处办理即可。要注意的是,因为我国是从1996年1月1日才开始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之前出生的人士医院无法提供出生证明,所以如果是1996年1月1日前出生的人士,若是在医院出生的人员,可持‘出生记录’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到公证处办理‘出生公证’;
若在医疗机构外出生的人员,没有医疗机构的出生记录,就需要先到所在辖区的村、镇街开具证明,再带上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到公证处办理‘出生公证’。这就牵扯到一个问题,如果出生地和户籍所在地不是同一个地方怎么办?
关于这个问题,每个地方的公证处要求不一样,比如杭州公证处要求携带:自己的+父母亲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父母的结婚证、一寸照片。国内每个地方的公证处要求可能不一样,具体可咨询当地公证处。
第二种是携带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涉外公证处做实体出生公证,就是由公证处在一页公证词中直接证明你什么时候出生、在哪里出生、父母分别是谁等重要信息,这种出生证明只能在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移民签证要用到的出生证明即是实体出生公证,因此都需要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办理。
移民用的出生公证一般会用到的资料包括:
1、身份证(自己的+父母亲的复印件);
2、户口簿;
3、出生医学证明;
4、当事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出生情况证明,待业或辞职的或无业的,由其档案保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在校学生,由其所在学校出具证明。
5、护照复印件;
6、派出所出具的出生证明;
7、近期一寸照片 3张;
8、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如申请人在国外不能亲自前往办证的,须提供本人的委托书正本和身份证明的复印件以及书面申请一份,书面申请要详细说明自己的出生年月日、出生地点、生父母姓名、何时出境、派出所管辖等以及委托何人办理等。
办理过程:
1、到公证处跟公证员说你需要办理涉外的出生公证书,他们会给你一张出生调查表,
2、拿着这张表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让户籍民警盖章,
3、再拿着盖过章的表去公证处办理涉外公证书。
关于作者:Vivian Wang (微信号vivian_wwt)
加拿大移民监管局ICCRC委员会会员加拿大持牌顾问7年加拿大移民从业经验在加拿大温哥华生活十余年*您提交的问题,我们会在24小时内安排律师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