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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咨询台 | 未休年休假,工资怎么付?

咨询:2023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如何调整?

答复: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主要体现社会公平,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标准,按每人每月增加43元养老金,适当提高低收入群体的调整水平。挂钩调整,主要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具体分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第一部分,所有退休人员均按本人2023年底基本养老金的1.26%挂钩调整;第二部分,所有退休人员均与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挂钩,阶梯式提高挂钩调整数额,每满1年,月增加1.3元至2.1元。适当倾斜,主要是适当提高高龄退休人员的调整水平,对达到70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多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

咨询:我在一企业工作了6个月,但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请问有什么补偿?

答复:依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按照此规定,您可以主张5个月的2倍工资。

咨询:单位应按何标准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答复:《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咨询:单位为职工缴社保,需要提供什么证件材料?具体办理流程是什么?

答复: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保增员登记。参保单位通过“烟台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办理增员或者通过烟台人社综合网厅点击进入单位登录也可进行增员,不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张孙小娱 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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