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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十问十答】第三期: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三级医院看门诊怎么报销?

问:听说2023年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三级医院看门诊也能够享受报销待遇了,需要什么手续吗?

答:不需要额外办理手续。根据本市相关要求,本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一级、二级和本人选定的1家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就医,年度起付标准为6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元,高档缴费参保人员支付比例分别为55%、55%、50%,低档缴费参保人员支付比例分别为50%、50%、45%。

三级医院具体选定办法如下:

参保居民在三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的急诊、肠道门诊、发热门诊以及在本市三级专科医院(含海河医院)门(急)诊就医,无需登记可直接就医,发生的费用居民医保按规定报销。

参保居民在本市三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的门诊(不含肠道门诊、发热门诊)就医,需选定一家作为定点就医报销机构,发生的费用居民医保按规定报销,其中,参保居民2023年起首次就医的三级医院,默认为本人选定机构,年度内可以变更一次。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可通过“金医宝(津医通)”手机APP自行办理,或凭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就近到乡镇(街道)劳服中心、城乡居民医保服务中心、医保分中心及三级医院现场办理变更登记。

(如遇国家或市医保局政策调整,即按新政策执行。)

武清医疗保障局咨询电话:82160099

来源:美丽武清

审核:刘浩杨

编发:王 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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