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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房屋面积有误差 要求退款难如愿

售楼方声称,土地证办好后才退款。有关人士表示,双方均应履行合同约定

在领到房产证后,业主发现自己所购的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的面积,于是向售楼方提出按照合同约定返还其购房款,然而却未能如愿。近日,本报热线接到市民阿美(化名)投诉这一问题。

业主按照台同面积约定付款

据阿美介绍,2005年12月份,她在镇海居委会海丰中街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该商品房每平方米售价为2600元。当时,阿美与售楼方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约定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共139.06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121.39平方米,公摊建筑面积17.67平方米。

而购房付款方式,阿美采取的是性次付款.并按照台同约定的139.05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共付给售楼方购房教总额 元。

2006年10月份热线:房屋面积有误差 要求退款难如愿,阿美接到售楼方的交房通知。在拿到新房钥匙后.阿美又履行合同约定在售楼方指定的银行预交了办理房产证的相关赞用6000多元,而办理房产证一事也由售楼方代办。今年8月份,阿美终丁从售楼方处领到了由市建设局发出的房产证,可打开后一看,却发现自己所购的房屋产权登记面积只有133.42平方米,其中公摊面积14.52平方米。阿美告诉记者:“在办理房产证时,有专业人士对我们的商品房面积进行测定,这明明比合同上约定的面积少了5.64平方米。”为此,阿美很意外,于是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返还其购房款。可对方却没有给她一个满意的答复,让阿美不由质疑售楼方的诚信度。

房产面积误差多少内不退钱_面积误差比绝对值 英文_长方形面积的中误差

从阿美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记者看到部分的相关条款内容为: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台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自行约定以房管处核实的建筑面积为准.按购房单价结算房价款,多还少补。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受买人。

售楼方:土地证办好后才退款

为此,记者采访了售楼方。据售楼方一副总介绍,业主的房屋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的,他们将按购房单价结算房价款,多还少补。但他们将为业主集体代办房屋土地证,其相关赞用也由业主承担。为了省事,等土地证办好后.他们将会退还给业主多收的购房款。对此一说,阿美也提出异议:至今她还没接到售楼方通知她交上相关材料,准备办土地证的通知。她何时才能拿回返还的房款?

有关人士: 双方均应履行合同约定

随后,记者向市建设局房地产科反映情况。该科一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如果出现面积误差情况,应当接照约定即“多退少补”的原则处理问题。业主可持购房合同向他们投诉,如发现相关问题存在,他们将督促售楼方进行整改。

一郑姓律师在详看了刚美所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作了分析,阿美与售楼方签订的房产合同合法有效,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均应诚实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售楼方向原告交付的房屋面积少于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5.64平方米,已构成违约,应承担柑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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