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爷膝下有两子一女,老伴去世后一个人独自生活。随着张大爷的岁数越来越大,张大爷想到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将自己的财产分配给自己的三个子女。于是张大爷到公证处公证了一份遗嘱,财产由三个子女平均分配。但张大爷在生命的最后几年一直住在女儿家公证遗嘱vs临终遗嘱,哪个好使?,女儿对张大爷悉心照料,尽到了赡养义务。于是张大爷临终前又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一半财产分给女儿,这份遗嘱有效吗?
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
在过去,公证遗嘱效力优先,如有公证遗嘱则以公证遗嘱为准。但《民法典》实施后,取消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这就意味着,无论遗嘱人以哪种形式订立的遗嘱,都将以最后所立的为准,体现了对遗嘱人真实意愿的尊重。因此,张大爷临终前新立的一份自书遗嘱有效,张大爷的女儿可以分的张大爷的一半财产。
遗嘱的设立的方式应该符合法定条件
《民法典》施行后,我国现有的遗嘱形式增加为六种,分别是:自书遗嘱、 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遗嘱的设立,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可能导致无效。
1、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3、打印遗嘱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4、录音录像遗嘱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5、口头遗嘱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6、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遗嘱无效的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温律说法:
如果有多份遗嘱,而遗嘱内容又发生了抵触,以在后订立的遗嘱为准,不再考虑遗嘱是否经过了公证。临终前立的遗嘱,必须符合法律程序立的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订立遗嘱违反法律规定,则会导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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